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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世界》2008年第5期摘录:打架的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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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FROMTHEEDITOR打架的药方皂者是不是消费者?受不受《消法*保护?义争论起来r。细看,邹在盲人摸象。主张患者也是消费者,也受《消法》保护的人,理由是:患者到l矧完看病属十牛存消费,医院和医生给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有公氚性也有盈利性。主张患者不是消费者.小应受《消法》『粜护,只应受《I页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帅法》渊整的人,理由是:《消法*本身就排除r医患关系,《条例》和《执业医师法》对崽者的保护,高于“潲法》对消费者的保护。盲人摸象,说着对立的话,却小知道对屯为什幺成立。为什么不问‘问:既然法律在文字卜说得那样分叫,小学乍都能知道这种差别,社会还要争论州幺呢?各白拿着法律条文柬争论,毫无意义,引起书论的原因.小是条文.而是现实,遗憾的是,正是现实被忽视r。州么是医患关系的现实?有令人敬佩的医院,也有令人发指的医院;有天使一般的医牛,也有天使二般的医生;令人敬佩的医院有时令人发指,令人发指的医院有时又令人敬佩;天使医生有时变成几夫俗r,儿夫俗子医叶三有时又是天使!患者有时是弱势的羔羊,弱势的羔羊有时又上演让人目瞪口呆的活报剧。现象无穷无尽,构成一个现实: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患者与医生、患者与医院、医生与医院的关系,发生着裂变,法律需要对这样的变化,给予新的调整。如果把医患关系比喻成一个病人,把“消法*拿来当药方,这好像举个大刀,却平着拍了下去,没用;把《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拿来当药方,这好像捏着患者鼻子强灌老药,患者吃老药不管用,嚷嚷不舒服,灌药的还|兑“不舒服就这药”,猴吃麻花——满拧!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犬背景下,医院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是公益组织.还是盈利组织,还是公益加盈利的组织?如果是公益组织,为什么许多医院院长往为收入奔忙?如果是盈利组织,为什么许多陕院都住做不可能盈利的公益行为?如果是公益加蕊利的组织,“公益”保护什么,“盈利”保护什么?哪部法律保护?现在,审论还有意义吗?病情还没确诊,就开药方,药方与药方就开打,有意思吗?真正的疾病还是没人治,因为都去拉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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