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融资》2008年第2期摘录:科威特投资与经贸风险分析报告
-
如发现有乱码,
请直接从这里浏览原文
正文摘录:来自中国信保《国家风险分析报告Ⅺrlterna。tiorlalFinancing_nvestmentandtraderiskanalysisabouttheKingdomofKuwait科威特投资与经贸风险分析报告外国直接投资状况科威特利用石油盈余资金,大力发展对外投资,把科威特建成一个国际金融中心是科威特建成多样化经济结构、实现国民收入来源多渠道的一项战略决策。科威特首先考虑的是对外投资。科威特投资总局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具体负责实施对外投资战略,其宗旨是通过政府从石油工业利润中得到一部分资金再投资,为子孙后代提供生计。科威特投资总局同时负责管理外国直接投资。由丁科威特本身资金充裕,以及在吸引外国投资法律法规方面尚不健全,与现行的国际通行做法尚有相当差距,因此科威特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很少。投资环境1.投资政策为鼓励外国投资,科威特制定了一系列有关法规:《在科威特国的外国资本直接投资法》及其说明、Ⅸ关j。科威特外国直接投资管理法执行条例》和《自由区法》等。科威特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或与本地人合资在科威特投资经营。按照2001年第八号法《关丁科威特对直接投资管理法执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外围投资者如果希单获得本法规定的优惠待遇,lJ:!lJ麻向外国资金投资办公室递交申请.最后报请IT:商大臣批准。外国银行在设立外国银行之前必须得到科威特中央银行的同意。经批准,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的优惠包括:自投资项口正式运行起l0年内免征所得税或任何其他税收,对该项目的再投资1西】样免征上述税收,免税期限与兴建该项目时的原始投资所享受的期限等同;对项l_=I建设、扩建所需的机械、设备和零配件,以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和填充材料等物品进r】全部或部分免征关税;依照国家现行法律和条例划拨投资所需的土地和房产;依照国家现行法律和条例聘用必需的外国劳动力。按有关规定,凡经批准的外国项lj均不得予以没收或国有化;唯有在公共利益需要时,方叮依据现行法律对其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当其征收时的实际经济价值的补偿,赔偿金额应根据上述项目被施以征收威胁前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其应得的赔款应立即支付。科威特是《华盛顿公约》和Ⅸ纽约公约》的签字国,这将保障投资纠纷的解决和仲裁结果的执行。2金融体系科威特的金融体系主要由银行业、保险业和股票市场一部分组成。银行主要有中央银行、j;}=赫里银行、巴林科威特银行、科威特巾东银行、布尔干银行、科威特商业银行、海湾银行、科威特工业银行、科威特金融之家、科威特实业银行、科威特国民银行、信贷储蓄银行等十多家银行。最主要的证券交易所科威特证券交易所,是阿拉伯世界最活跃的交易所之一。科威特保险20082国际融资65
阅读此文(图):
在线翻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