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2007年第6期摘录:物权法与停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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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匝夏匹勇匠圃RealRightLaw&Par·king物权法与停车管理0北京金地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02007年5月20}]公司组织部门经理以上人员40余人前往北京植物园卧佛山庄举办“物权法”与停车管理研讨会,管理事、眦部总经理张季平介绍了“物权法”相关知识和与停车管理的关系,市场部经理赵蕾分析了“物权法”颁布后对停车管理发展趋势的影响,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大家认为“物权法”颁布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有更多的权利选择物业管理和停车管理服务单位,达也为停车管理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竞舒力,适应业主不断提高的服务要求,抓好停车服务质量和品质,满足广大业主创建和谐}1:区的管理服务要求,成为业主最称职的“保姆”,才能赢得市场,保持可持续发展。因此“物权法”颁布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只有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服务项闷,为业主解除后顺之忧,“给业主一个五星级的停车场”,我们才能38城市停车urbanParking2007年第6期立干不败之地。最后,大家一致认为“物权法”的颁布将有利于停车管理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物权法有助于改进停车管理经营模式《物权法》对觇划的车库、车位没有直接规定所有权,只是规定了归属原则:“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辱三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i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其中明确规意“r吁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将有助于进·步完善停车管理经营模式,并日.委托停车管理企、Ik管理的模式仍将是、Jk态的{三流。物权法有助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设《物权法“第七卜六条规定:涉及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的管理与使用的重大事项由业一卜共㈦决定。共同决定是一种共Iiil的行为,该行为区别于单方行为和协议行为。共同决定指两个以上行为主体平行做出意思表示,而做出一致的意思表示达到·定比例时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物权法》没有对业主如何行使共同决定权做出限制性规定,而只是用选择性规范规定了“业主町以设识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I卅时规定r“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应当对设立业卜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的义务。《物权法》共同决定权的设立,方便'广业主对共同管理权的行使,同时也规定了业主的权利以及行使权力的厅式,减少了因权属不清而引起的纷争,为停车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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