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停车》2007年第6期摘录:为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维护权益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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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为全体区分所有权人维护权益的必不可少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应该是确定的。中国人民大学陈幽泓教授认为,要有一定强制性的条文强制成立业主委员会,否则包括房产和附属设施、公共设施的财产权利代表就是缺位的。应当对选举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任何机构不能以任何借口阻碍业主委员会选举。在我国,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已初步设计了业主自治制度,但实际上真正做到了业主自治的小区却少之又少。据了解,在北京市近3000个小区中,仅1/10左右有业主委员会。造成这.现状的原因是多方而的,fI_【跟有关门槛太高1;厄关系。根据有关文什规定,小区入伟率超过2/3且有效时采取措施;以及大厦管理条例应当被修订,毋庸置疑地赋予、1k主立案法团以权力监督执行停车位使用条款。建议4关干处置停车位的信息披露4.18法律修订委员会已经要求在销售宣传册中更多地披露关于汽车停车位的信息,1且是目前大多数开发商还只是列出项目中的车位总数。消费者委员会建t;c土地批文、大厦契约和预售同意条款中应当要求披露出售和出租车位数。4.19另外.存处置未完工项目的车位时,披露要求应当包括停车位的详细资料,包括尺寸、位置和价格等信息。在符合地政署关于同意书下预售单元要求的前提下,用来出售的停车禁超过50%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当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时才能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的决定必须经过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l/2以上投票通过,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等,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l/2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2以上的业主I司意等等,这些看似没什么不妥的规定,在一个大多数人彼此形同陌路的小区中,要最终达到标准也绝非易事,最后可能导致共同决定没法做出来,或者是做出来了没法实施。政府应该完善有关法律位的尺寸和位置信息应当任销售日之前7天公布,价格信息应当住车位预售前3天公布。4.20当决定出售先前曾被出租的车位时,应当给出更长时间的公告。这是为了避免出现那些可能不考虑购买停车位的居民迫于压力做出一项重要决策的情况。要求披露的位置、尺寸和价格信息,应当与未完工项目的车位丰目同。建议5建立一项针对开发商的包括提供停车位在内的最佳行为规则4.2l在“私人住宅物、jk市场的竞争力如何?”撤告中,委员会邀请政府与香港房地产开发商协会一起工作,为住宅物业行业建立‘项最佳行为规则,以改善消费者信息。在对该报告的法规,降低有关门槛,为业主自治营造·个良好的制度环境。结语由于城市私家车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小区车库、停车位的增长速度,小区的车库、停车位成了稀缺资源,从而导致小区车库、停车位归属与使用的纠纷日益突出。《物权法》第74条基本上明确小区车库、停车位的归属,而且创造性的发明了“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这一原则,为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提供了基本的解决思路。但Ⅸ物权法》关于“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而且逃避了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情形下车库的归属问题,这是其失误之所任。建议在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情形下车库的归属问题采纳“公摊面积”标准,以此来更加圆满地解决小区停j二位、乍库的归属与利用问题。【-I同应中,政府建-L义通过立法改进未完工住宅的信息披露程度。4.22尽管必须有立法支撑才能确保公司尊重消费者的利益,1u自发的规则还是能起到一定的作片】。他们能对市场中的新项目提供灵活快速的反应。消费者委员会建ll义,开发商应当尽力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并采取最佳行为规Ⅲ4。消费者委员会认为,香港房地产开发商m会针对住宅物业的销售制定。项最佳行为规则是正确的,这项规则还应当扩展到汽车停车位的销售和管理方面。4.23行为规则应当任自愿的基础上综合建议卜4的内容,廿王可以这样规定:a.提供准确的信息;b.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停车位城Ilj停4iurbanPad(1ng2007年射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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