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周刊》2007年第19期摘录:厦门模式的关键是尽心和量力
——专访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
-
如发现有乱码,
请直接从这里浏览原文
正文摘录:嘎‰r_l一专访厦门市副市长裴金佳在8月25日召开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厦门市的保障性住房经验得到了国家建设部和其他兄弟省市一致认同。从那天之后,“厦门蓝本”的称呼不胫而走。“在会上介绍完经验后,许多兄弟省市的领导都来和我讨论厦门保障性住房的模式创新问题。”厦门副市长裴金佳9月19日在他的办公室接受《商务周刊》的专访时这样总结概括“厦门模式”的价值所在,“大家为什么关注厦门模式?我想主要是因为它的可操作性强,政府既解决了政策又解决房子,而且还有一个政府回购机制。这就使得保障性住房措施可以循环有效的坚持下去。”《商务周刊》:10多年前,厦门就有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几个层次构成的政府住房供应体系,但它们为什么不能满足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呢?裴金佳: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原来的政府供房体系也解决了很大一批群众的住房困难。当初政府的这些做法都很好,只是在当前形势下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原来的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分给谁或卖给谁之后,那就是他个人的了,政府没有回购制度。事实上,哪一届政府也不可能年年都盖几万套住房,因此,我们现在的作法就是让保障性住房滚动起来,滚动着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旧的供房体系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政府提供的住房套内面积比较大。单套面积有的超过100平方米。这样,就使得政府供应的房子变成了一种福利,而不是保障性的功能。现在我们的保降眭住房强调的是保障职能,这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主要就是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的需求。目前从全国讲,保障性住房是针对低收入家庭,先保障低收入的家庭。而厦门实际上已经覆盖到了中低收入家庭,也就是“夹心层”的问题70OC”rOBER5,2007商务周刊
阅读此文(图):
在线翻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