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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的入股价为每股1.12元。按A股的一般规律,新股发行股价会大幅上涨,信威内部预测股价应会涨至每股90元。保守测算,如果按每股赚80元,拥有信威近900万股的陈卫上市后的股票市值约6.7亿元。只要手握信威1%股份,就意味着持有价值近亿元的股票。然而,对于信威股东来说,这一切不过是一场梦。“那是我所见过的最独特的上市准备。”一位参与信威上市的投行人士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委婉地用了。独特”二宇。在他看来,信威上市的准备过程,始终处于一种大股东与创业者的紧张状态中,“他们之间糟糕的沟通,根本难以达成上市所需的协力配合”。2006年2月,信威公司从香港请来梁铭枢作CF(],给梁的任务是具体操作信威在香港上市。当时信威的财务状况相当好,引入一系列香港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后,信威聘请了美国贝尔斯登、中银国际两家投行,审计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两家律师事务所,组成运作信威上市的团队。该团队加班加点的工作,大唐集团也参与了其中的每一个细节。到2006年5月,信威已经将所有的上市所需材料备齐,准备向香港联交所递交文件。但此时大股东大唐却迟迟不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我们觉得很奇怪,一般情况下都是股东着急,催促管理团队加快进度,但我们那时候是反过来,管理团队做好了文件,不断向大唐汇报、解释,大唐却拖着不肯签字盖章。”上述投行人士回忆说,差不多每一两周,两家投行、德勤和律师都要陪同cFO梁铭枢,向大唐cFO高永岗及其下属进行细致的“沟通”。“我们花很多时间做出来各种各样的汇报材料,他们看完后从来没有实际的意见,基本是在浪费大家时间。”他说。大股东不签字,信威无法向香港联交所递交文件。到6月份,大唐集团终于提出,信威立即停止香港H股上市方案,转而准备在国内A股上市。当时的背景是,5月18日,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施行,国内A股因股权分置改革暂停近一年的新股发行(IPO)正式开闸。6月,A股全流通IPO破题。这位投行人士认为,当时香港股市开始升温,如果信威能在2006年10月左右赴港上市,到现在股价平均已经翻了一倍。其次,就经营国际化和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的角度,在香港上市的品牌和战略价值无疑比在国内上市高。但大唐有自己的角度。不批复赴港上市,大唐给信威的理由是“为使所有股东价值最大化”,不过并无具体说明。该投行人士分析认为,大唐不愿意信威在香港上市的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国有法人股在“一市两制”的香港H股市场仍是非流通股,3年内难以变现:二是将来等到非流通股可以获得流通权时,需要获得流通股股东同意。为补偿股本被稀释的损失,流通股股东一般会要求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相应倍数的“对价”,比如“每5股换1股”。假如信威在香港H股上市,除大唐外,信威的其他股东如cwiU、信杰等都属于流通股股东,也就是说,大唐此时需要就它手中股票的价格与cwill、信杰等小股东们展开谈判。而如果信威将全部股本的200,‘用来上市,那时候大唐持有信威35.568%的股权,已经少于Cwi/J【和信杰的持股比例,在董事会谈判中不复拥有大股东的强势地位。究竟大唐是否如此考虑,本刊多方联络,但始终未获大唐的官方解释。该投行人士回忆,胳膊拧不过大腿,虽然陈卫等人并不同意大唐的决定,但考虑到大唐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和信威上市的大局,只得依照大唐的意见转而推进在国内A股上市。他认为,当时信威没有人事动荡,只要在关联交易上及时披露、公允安排,则在H股上市的成功率很高。方案更改后,信威中止了与投行贝尔斯登和两家香港律师事务所的合作,继续与中银、德勤合作,到2006年9月份,把在深瑚『A股上市的整套材料做好。由于德勤出具的是截至6月30日的信威财务数据,根据财务数据半年有效期的规定,信威计划在12月31日前通过证监会发审会,扣除3个月的证监会审核流程,信威需要赶在10月1日前向证监会递交招股书等相关文件。一切似乎都很顺利。但在9月30日递交文件前的一星期,信威董事会宣布罢免公司总裁陈卫。一个月后,cFO梁铭枢以辞职方式抗议公司董事会突然撤换陈卫。j£oCTOBER5,2007商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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