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时代》2007年第09期摘录:美国人很爱宠物,这种爱并不是那
-
如发现有乱码,请点击下面链接浏览原文
正文摘录:
美国人很爱宠物,这种爱并不是那种不成熟、短暂的感情。很多宠物被当作家庭的一分子,主人们有时候甚至为宠物准备娱乐用的录像带和玩具来增添它们生活的乐趣,如果宠物的主人具有流行的眼光,还会给他们的宠物穿上时髦的衣服,在特殊的场合,甚至会为宠物喷上专用的香水。你也可以说,美国人待他们的宠物如同待他们的孩子一样——有时甚至更好。尽管生活在这样一个普遍对狗偏爱的环境里,我必须承认,刚到美国的时候我对狗可没有什么好感,可能是曾经被狗追赶过的缘故,看着这些毛乎乎的东西心里就痒痒的,老是不那么自在。在美国,有宠物的家庭比有孩子的家庭还多。百分之四十以上的美国家庭养着宠物,有些家庭还养一些外国品种的动物。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班里好多同学都养宠物,什么老鼠、蜥蜴、蜘蛛、鱼、蛇,还有个女生甚至在家里养了猴子(听说是她爸从南美带回来的),不过,受到广泛欢迎的还要算猫和狗了,就连白宫也不例外。比如,布什的狗——“米利”就取代了克林顿总统的猫——“袜子”,成为了神气的“第一宠物”。看着大家都养宠物,我也哭闹着要养。终于,在我和弟弟的齐心努力下,父母同意了。于是,我得到了一只乌龟,弟弟得到一只长尾鹦鹉。可是没多久,两只动物就相继遭遇不幸。我的龟掉到一个散热器后面,发现时已经没救了。而那只可怜的鹦鹉,有一次飞出窗外,从此就再也没有了踪影。在表现出如此糟糕的管理能力之后,我们不敢再提养其它宠物的要求。对于狗的了解,我是从第一个男朋友宏开始的。宏是澳大利亚人,在澳大利亚,就如比尔.布赖森在《太阳烧焦的乡村》中所热情歌颂的一样,拥有这个星球上最狂的、最野的、最凶的、最丑的动物。每一只蜘蛛,每一条乌贼,都能比又快又猛的拳击手还神速地打倒你,在那样一个地方,狗算是最忠实和友善的动物了。在我20岁生日那天,宏送给我一只哈士奇雪撬犬,叫雨果。哈士奇犬是这个星球上最聪明的狗。不到1岁的雨果有三个能耐:能在我们打垒球时打外场;无可挑剔地在家门口把守;它还是通灵气象员,每当雷雨到来之前它都会长吠一阵。后来,宏想再养只猫,我不同意,借用防核扩散研讨会上的论点来反对,但并不奏效,他的一个热吻和一声“求求你了,亲爱的宝贝儿”,我就彻底屈服了。宏去了加拿大,在朋友家发现了一窝刚出生的小虎皮猫,于是他把T‘iggel’带回了家。人说“冷猫热狗”真的一点也不错,无论在什么环境下Tigger永远都保持着优雅的气质和风度,而雨果就完全相反,它就是精神病学家所说的那种“无条件的爱”的类型,更确切地说是“毫无顾忌”。无论是谁,一走进我家门,它就会兴奋地跑过去,又跳又舔,甚至还会把人家撞倒。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几次之后,送货的人都学会了把东西放在院子的门口。在某些方面——如“充实自己”——我对雨果可并不抱什么奢望。一到家,我总能看到Tiq.ger在“读报纸”,而不是雨果。不过雨果也有它的特长,就是使劲挤进一个很窄的拉门,半身卡在那里,然后用迷茫的眼神看着我。我认为它从来都不明白自己的后半截身子实际上是和前半截连在一起的。基于对狗的深厚感情,美国人怎么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中国人或者韩国人喜欢吃狗布什的狗“米利”就取代了克林顿总统的猫“袜子”,成为了神气的“第一宠物”。sepbmber2007BIlIn9uomm·06
阅读此文(图):
点击此处在线翻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