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健康》2007年第5期摘录:闪耀着灰色光芒的眼睛亲切而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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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闪耀着灰色光芒的眼睛亲切而注意地盯在笔者的脸上,好像要笔者解释问题似的。“前贤遗训l‘养不教,父之过’。以你父母的所作所为来看,他们对你又岂止不教,这简直是在教唆你违法犯罪嘛。”笔者看着宝根,宝根只是苦笑没有回答。林宝根:后来,有一天,我偶然发现有一间木板房的窗户没有锁死,从外面一推就开。趁着四周无人之际.我壮着胆子钻了进去。木板房原来是仓库.里面堆满了成箱的雨靴、解放鞋和洗衣粉。我返身出来,纠集了几个小伙伴密谋一番。就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我们今天一箱.明天两箱的,共计盗窃148双雨靴、30双解放鞋和几桶洗衣粉。这些赃物,都被我们卖给了外地收购“废品”的农民。因为多次与这些外地农民做“交易”我们与他们相熟了。这些农民进而要求我:“能不能弄到阀门?”我当即一口答应,多次领着小伙伴们翻墙进入一家工厂,总计盗窃五十多只阀门,得脏款一千多元。除此之外我还偷过工厂的铜材、衣服、电子按摩器、花生油等。我讲的也许你不相信,我把偷东西换来的钱除了在外面吃饭和零花之外,全部上交给了母亲,而我的母亲一次次地接受了。竞从来不问问我这个十多岁的孩子从哪里得来这么多的钱!有一次,我从一家食品加工厂偷来了近50公斤肉脯,因为在外面吃不了,就扛回家。我母亲见我“弄”来了这么多肉脯,二话不说.连忙把肉脯藏了起来,一家子上顿吃了下顿吃。一直吃了好长一段时间。在我偷白行车的那段时间里,有时候因为急切间脱不了手,就把车子骑回家,推进屋里。对此,我的父母居然不闻不问,甚至有时他们也骑上我“弄”来的车外出办事!我偷东西的时间大都在凌晨和午夜时分,为了“行动方便”,我经常留宿在同伙家里,而一向关心我饮食起居的父母对此也从不过问。正是在父母的纵容和默亲调到外地工作之后,母亲就越来越管不了我了,我眼睛没一点儿毛病.却非要母亲掏钱给我买个眼镜。达不到目的就胡踢乱打,拿家里的东西出气,后来索性躺在床上装病,不吃不喝。直到母亲托人买来一副变色镜才罢休。有了这副提气的眼镜,我更神气了,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把学习的事抛到九霄云外。我们在大街上东游西逛,瞅着谁不顺眼就成群结伙地“教训”人家一顿,以此寻欢作乐。有了钱就集体下馆子,不喝个半死不散伙。没钱时就去偷、去摸。老师一次次去家访,邻居一次次去告状……可母亲说:“不,不可能!人说树大自然直。他现在还小,就知道贪玩,只要不捅大漏子。就由着他折腾去吧。过几年长大了就好了。”于是,我将自己打扮得十分引人注目:长头发、大鬓角,鼻梁上架一副变色镜,穿着一身古怪的“潮服”,走起路来一步三晃,俨然雄视一方的“小霸主”。林宝根越说越没声音,只是两oooo臼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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