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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春期健康》2007年第5期摘录:掌上明珠。6岁那年,我从学前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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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掌上明珠。6岁那年,我从学前班放学回来,眼角上挂着泪痕,母亲一见就急了眼,我告诉母亲因为班里的~位小朋友上课时欺负别的同学,我报告了老师。下课后,那个欺负人的小朋友狠狠的打了我。母亲听后愤恨地领着我跑到打人的小朋友家大闹了一通。事后,母亲叮嘱我:“往后谁再打你,你就抓他的脸,狠着点!”这是我能记事以来。母亲给我上的第一课,而这一课也深深地刻印在我那宛似一张白纸的记忆中。七岁那年,我上小学一年级,长得高高大大的我立时成为同年级的一霸。一天,我要从一位女同学手中抢皮球,遭到了拒绝。我抬手就是一拳,打在女孩的脸上,血“哗”地就流出来了,我见到血后,不仅没有罢手。接着又是一顿拳打脚踢,然后跑出了学校。挨了打的女孩被老师送到了医院,经检查,右眼角膜充血,鼻子毛细血管破裂。我害怕了就从家里逃了出来,因为饥饿爬到一家屋里,我本来是想弄点吃的,又怕被人发现,于是一枪,母亲给我出了一个鬼主意一一我拿起一只解放鞋找到换玩具的人,用那只胶鞋换了一把塑料小手枪。正在这时,母亲拎着剩下的那只胶鞋风风火火地赶了来,老远就气急败坏地喊:“好你个败家子,怎么偷着拿自己家里的新鞋来换小手枪呢?”说着就追着打我。我慌忙拿着小手枪一溜烟跑了,母亲见我跑得无影无踪,才转身跟换玩具的人吵闹起来,高声大嗓地指责人家坑蒙拐骗,不是好买卖人。换玩具的人赔着笑脸解释着,母亲却撒起泼来,她举起手里的另一只新鞋喊着:“你让大伙看看,你自己有眼睛也好好瞧瞧.这只新鞋和你收我儿子的那只是不是一对?不作二不休,在厨房里找到一火把厨房点着了。我当场被人抓获,因纵火被送到了公安局。派出所民警询问我,我开始一声不吭,直到晚上,才透露了家庭住址。母亲来了,看见我一把将我搂到怀里,责怪民警将我关了这么长时间,孩子纵火有什么了不起,赔点钱就是了。林宝根在宁静的时候,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好像沉思和探寻的样子,但在一转瞬间他眼睛里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表情。林宝根点点头,继续说道:8岁那年,我和母亲正在吃饭,忽然村口传来一阵敲锣声。我放下饭碗就往外跑,过去一看,换玩具的人来了。我跑回家要母亲给我换小手笔者:那你的父亲呢?他是什么态度?林宝根:9岁那年,我们家要盖猪棚,筹工备料时,父母多次乘夜静人稀时双双外出,到附近的建筑工地偷砖瓦。每当此时,母亲就嘱咐我:“出去别乱说啊!”母亲还指使我放学捎两块砖回家,说我是小孩,人家也不会说。我果然谨遵母教。每天放学都绕道跑到工地上“拿”两块砖。直到母亲因为心疼我,坚决不准我再去“拿”才作罢。有一次,我偷了一辆白行车回家,因为情急间脱不了手,就把车子骑回了家。对此.父亲不闻不问,母亲则眉开眼笑。当我被人抓住到父母那儿告状时,母亲只是一个劲地赔笑脸,丝毫没有责备我的意思。林宝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面显得阴暗的77oooooo④④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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