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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周刊》2006年第7期摘录:物权法推迟审议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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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摘录:

物权法推迟审议背后.....:-一口同层与民间均有疑议物权法草案不仅遭到了左派法学隶的“违宪”挑战,而且在立法机关内部也没有达成一致性的意见。争论至今,实际上已经变成对改革方向性的反思,其出台的艰难性自然不富而喻。一位多次应邀到全国人大参与讨论的学者对记者说,高层对很多问盟没有下决心,草案本身也一直不成熟。现在正好民间有人提出尖锐反对和质疑,借着这个当口把立法停一停,一,应当是高层本意。文/记者欧阳斌救命稻草“当时《物权法(草案)》就是我们的救命稻草。”南京大学数学系教授丁德成对本刊回忆说。2005年4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将在丁德成所住小区的地下开挖一个面积达3万平方米的停车场,解决社会上的“停车难”问题。这一通告引起了小区业主们的强烈反对。丁德成对记者说,小区业主们认为这块地是业主共有,但是找不到法律依据,正好当时全国人大向社会公布了《物权法(草案)》,里面有这样的规定,于是他们就不得不拿着草案去维权。《抽权法(簟寨)》被一壁学者认为与社会主义本质相违背.S\圈“当时我们的感受就是,要保护自己的财产,终于有法可依了。”丁德成说。在丁德成和其他近千名业主拿着这根略显尴尬的“救命稻草”维权时,参与《物权法》立法的专家乐观地对媒体宣称,《物权法》将在2006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一位《草案》起草者甚至激动地对媒体说:“我国已提出到2010年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没有《物权法》,这一目标就无法实现。”紧急刹车但是2005年12月,《物权法(草案)》没有按计划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的审议项目中,这就意味着这份《草案》甚至不会进入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物权法》的正式通过,即便用最乐观的态度估计,也不会早于2007年3月。依照大陆的立法传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不会驳回正式提交的法律草案,而且在没有官方正式表态的情况下,参与立法的学者公开吹风,也常常被看作是官方意见的一种表达。所以此次《物权法》的立法步骤突生变数,确实引人关注。自从1999年《物权法》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以来,它已成为大陆被关注最多,也是争议最多的一部法律一无论是学术界、思想界甚至普通老百姓,都对这部专业性极强的法律生发出少见的参与热情。2005年7月,全国人大公布《物权法(草案)》向全社会征集意见,42天内收到意见11543条,平均每天近300条。该法确实也非常重要。2005年7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公开表示,《物权法》将是民法中非常重要的一编,在《物权法》通过之后,全国人大才会继续制PHOENIXI—EEKLY·MARCI“{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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