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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限资本论(本文90%以上的论述请不要相信)(12)(文化知识商品的正负价值及阶级斗争)所投刊社及刊社评论 | 作者个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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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世箴 所属分类: 中国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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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得到社会的一般人数的认同。一般认同的对象是其对于自己的价值。这种情况的不同点在于文化知识资本的价值变化不但与公有性质有关,而且还与被认同的价值属正值还是属负值有关。上种情况之所以不讨论它,因为其的影响力很小,全世界有百分之八十的人认同其的价值属正或者属负有一些人与之相反,一些人视而不见,根本不能影响其总价值的增长情况。在这里,对于价值有正负属性这个问题不得不进行探讨。物质商品的价值绝对不存在负属性的,最多其价值可以为零,即没有交换价值——这是在以前的价值理论的普遍意见!但是物质商品中也存在着负价值,让我来推说推说。假设一个工厂生产出一块用于建筑房屋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在市场中的价值是1000元。把它放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它的价值就是1000元,它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肯定为正数量!但是当这块钢筋混凝土预制板过了几十年的保质期成了必须退出市场的过期商品,如果还没有销售出去,它的价值就是废料的价值了,因为其已经无法满足作为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的功能。在这时候,它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数量已经被时间消耗得所剩无几——但是,如果它继续放在商品的销售地,不但卖不出去,而且还要耗费不少场地费,这时这个工厂就需要对它进行处理——处理有时一个生产过程,它需要花费一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生产的结果社什么,成为一堆废料,重新利用——在这时支付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为“a”,废料的价值为“b”,那不就是说这个生产过程把原来价值为“b”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加入“a”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后其价值仍是“b”,那么这个“a”跑到哪里去了?作为废料是可以重新利用的:废钢、废铁可以直接用于钢铁生产;混凝土也可以作为生产其它混凝土的一种原料,它们合在一起的价值为“b”,但是这块钢筋混凝土预制板,是不能直接作为原料的,必须经过“a”价值的加工,意思是说,这块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的价值应该为“b-a”,如果“a>b”(这种情况在建筑垃圾上存在许多)那么这块钢筋混凝土预制板不就变成负价值了吗?在食品、药品生产厂商直销上这种现象更容易出现,因为厂家必须进行回购处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当商品不能被作为消费品卖出以后,却变成了必须外排的垃圾——外排的原因是把这些垃圾保存在货架上每天它们要消耗不少的空间资本,如果垃圾对人和物是有害的,那消耗的资金更大,消耗成本而得不到利益,任何销售者也不会这么干的,所以有些物质商品的价值在一定条件下成为了负值!文化知识资本的价值的负属性又是怎样出现的?总不能存在垃圾处理问题。文化知识商品的目的是让消费者在自己建立自己对商品的所有权时,而增加消费者的文化知识资本或调整消费者的文化知识资本的结构模式等使产品有利于消费者文化知识资本的增值。在这个目的上,有许多商品却成为了负作用——那就是说消费者用一定成本生产出属于自己的文化知识资本的所有权时,却使自己的整个文化知识资本的增值变缓,甚至有部分变成了债务,这就形成了文化知识商品的个别负价值!一般认同的情况是种什么情况?是在对一种文化知识商品已经建立的所有权的所有人中,认同其价值是“正”与是“负“的在数量上或者在不同属性的总价值上是基本相等的。那么伴随着这种商品被社会公有的性质越来越大,它的社会总价值的增长却不多,但是负值与正值双方的绝对值却都在增大。因为这种文化知识商品的价值在社会上存在着分歧,所以参加进来进行所有权生产的人的数量无论多大,但是其正值方与负值方的数量在整个社会中不算多,也不算少,所以称这种情况为一般人数认同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文化知识资本的总投入越来越大(即生产所有权的人越多)社会上的阶级斗争将越来越强烈。例如在原始社会,物质产品丰富到一定程度,每个人在不需要进行原始的平均分配的都可以保持自己的生存及生产的时候,再进行平均分配,就有多此一举的意识。假设一个人生产了三十斤的粮食,整个部落有三十个人,由于原始平均主义的影响,每个人的生产水平相差不大,那就是说三十个人中除了不能进行生产的老人和小孩五人以外,每个人生产的粮食都在三十斤左右,在生产出三十斤粮食的人之间的分配,并没有使它们的粮食多多少,也不会使它们的粮食少多少。这种“甲”给“A”到“Z”二十四个人一人一斤粮食,然后“甲”又从“A”到“Z”二十四个人每个人那里得到一斤粮食,结果并没有什么变化,于是这二十五个人中逐渐有了一个意识:“这样的分配不进行更好,我只需要向老人和小孩提供五斤粮食就够了,大家省时又省力!”——`但是这个意识是队还是错因为没进行实践所有不能判定,当这个意识在部落里开始传播后,争论使部落逐渐分成两派或者包括中立的三派,这时争论就有可能上升为武力争斗,一派压服一派,或者部落出现分裂,保持原始平均分配主义的因为这不能刺激他们继续发展生产力与自耕自足的努力发展生产力的两派之间的生产力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当自耕自足的一派因为生产力水平发展到相当高能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时,就需要更多的人力加入自己的生产——奴隶制社会的建立就开始了!原来因为意识这个文化知识的免费的或者收费的商品引起争论的两派,一边是奴隶主,一边是原始部落。在奴隶社会过程中,物质产品的分配是奴隶把生产出来的产品全部交给奴隶主,而奴隶主又把能够维持奴隶生存的粮食一天一天返还下来,于是有一个文化知识的商品出现:“奴隶主何不把维持奴隶生存的粮食不收上来,让他们自己保存,甚至让他们自己去建造他们自己的住的地方,这样奴隶主还不用费心去管理奴隶的吃、穿、住、行、生、老、病、死!”——封建社会开始建立了!这个文化知识免费的或者收费的商品引起争论的两派,一边是封建地主,一边是奴隶主!在封建社会过程中,出现了比人更能进行各种生产的机器,于是一个文化知识的商品出现:“用机器进行生产,它们又不会反抗,又不会得病,又不会生老病死,生产出来的东西又多又好,还能卖很多的钱!”——资本主义社会开始建立。这个文化知识免费的或者收费的商品引起争论的两派,一边是资本家,一边是封建地主!在资本主义社会过程中,出现了比资本家更能管理生产经营的人,于是一个文化知识的商品出现:“资本家管理生产经营又费力又费时,何不把生产经营的管理权交给其他人,反正他们想挣钱,就得为我挣钱,在决策大事上花点精力就行了,这样自己可以好好享受更多中生活,免得自己成了只知道数钱的机器!”——共产主义社会开始建立——这在后面将有论述。这个文化知识免费的或者收费的商品引起争论的两派,一边是未来公民,一边是资本家。以上的文化知识商品都是站在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立场上进行生产交易的但是仔细去分析一下,受益的有这些少数的敢于探索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于探索的生产资料所有者,但是受益最大的却是被剥削压迫的阶级。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改变了原来每一个人的生产劳动所得都被整个部落其他人剥削着的毫无个人的局面——即完全不自由的原始人完全无个性的社会——成为少部分人即奴隶主宣扬个性的社会,成为完全不自由的奴隶半自由地向奴隶主表现个性的社会;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不但保持了少部分人宣扬个性的奴隶个性的优点,还广泛地增强了被剥削阶级奴隶表现自我个人能力的情况,成为地主阶级宣扬个性的社会,成为半自由的农民半自由地宣扬个性的社会;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成为资产阶级宣扬个性的社会,成为半自由的工人完全自由地宣扬个性的社会——工人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参加工作所以是半自由;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为过度阶段)成为自由的所有人自由地宣扬个性的社会。总结一下,整个社会发展的历程就是多一分自我推动被剥削者多一分自由。“自我”是什么?是文化知识商品生产出来后开始的负价值。 为什么文化知识商品的负价值就是“自我”——负价值如前所述是减低个人文化知识资本的总量的或减缓个人文化知识资本增长的,这种情况还是“自我”的体现?我在这里先不说,把它放到第三种情况里去分析可以从根源上去分析,而不是在这里悬空分析。 在得到社会一般人数的认同下,文化知识商品的价值与知识产权无关,而且似乎与公有性质也无太大关系了,但是文化知识商品的正价值、负价值的绝对值与公有性质的增长有关,所以又有了关系!这很明显!文化知识商品的作者在商品的所有权被他人一个接着一个建立起来后,两派或者三派之间的争论的已经不是其作者利用知识产权保护所能控制的,就像大江大河的源头无法控制入海口的水量一样,因为除它之外在其它地方有其它的水源汇入进来,到后来,这个源头不在了也起不了多大的影响力,甚至过来吸收大江大河里自己放下去的水也不会有影响!所以知识产权无法与文化知识商品的价值有什么影响。就像上面分析的引起社会性质发生改变的意识,这些文化知识商品的社会总价值都是在新的社会建立以后才改变了两极平衡分化的状态,而不是靠发起者。公有性质的扩大引起的正负二价值的绝对值的增大就不用论证了,站在一方按广泛认同下的模式一论证结果就出来了。 其三,得到很少的认同。认同的对象依然是其价值。这是一种什么情况?这里是一个文化知识商品刚出生的情况,这是一个文化知识商品无法引起社会的人们重视的情况,这是一种文化知识商品的公有性质发展艰难的情况!一个打破世界观念的新的文化知识商品一出生,作者想把它推向社会,让这种商品成为公有性质的载体,可是当这种商品一出世,刚建立起所有权的个人直接把负价值砸在这种商品身上,就这样可以灭掉一个文化知识商品的公有性质的继续发展。就是这种情况,遏制了新的具有突破性的文化知识商品的生产与销售。通过人类历史的社会形态的演进我们很容易了解,一种适合社会发展的新的文化知识商品是遭受了多少血腥的压迫才推广开来,建立了一个新的社会性质的社会。可是这种具有顽强生命力的文化知识商品,它的任何一条根须接触到适合生长的土壤,甚至在石头里埋藏了无数年以后因为一个巧合而才开始发芽,这时候,它们顽强的生命力在社会中引起一点争论的时候,就爆发出来,迅速生长成一个历史上具有价值的基石。废话说了不少,直接找到源头才行。文化知识商品从完全的私有到开始被公有的这一小段路程可能好走,因为任何新商品都是世人关注的。当文化知识商品有了一点公有性质,这一点公有性质中就有关系到公有性质继续发展道路的关键因素,这个关键因素就是:以创作者的成本及其加入的劳动时间形成的文化知识商品比为一滴水,那么它周围有三种水环境——固态水、液态水、气态水。如果是固态水那么它想被这个世界公有它的每一个分子是很难发展下去的,甚至可能固态水把它凝固。水分子是在不停地做着不规则的运动可是液态下的分子运动速度是高于固态下分子运动的速度的,这种情况很像气球里的空气,是很难出来的!如果是液态,水在流动,分子在运动,扩散是很均匀的。如果是气态,那可随风而行,用不了多久就可以扩散到整个世界。 公有性质在这阶段的发展的困难如上所述,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困难?现在来分析一下。公有性质的发展受到阻挡的绝对是商品最初建立所有权的人给商品下了一个负价值属性!这很好说明:一个人为了吃饱,吃了人类从没发现过的一个果子,可是这个果子损害了他的心脏,这个人肯定是不会把这种果子介绍给自己喜爱的人群去吃,因为他会说这种果子有害!如果这个人是生活在生产这种果子的南方,南方的人不来吃,还有其它三方,可是其它三方也得了同样的结论:有害!那这种果子想被人摘食可得等上好多时间去了,这真的连争论都没有,四方的人把有害的信息再传开,那这种果子出现在人类的身边那就得有利于人类的地方。负价值属性放在人类的个人文化知识商品上,那就是“个性的宣扬”。当在一个十字路口处,所有的行人都遵守着交通规则。这时一个人来到这里,发现了一个极小的漏洞,觉得这里的交通规则损害了一个行动异常缓慢的过路人的安全,于是他跳出来向人们大呼:“这不公平!像这么一个行动异常缓慢的行人,给他三分钟也过不了马路,起码要六分钟,我建议改变这里的甚至全国的交通规则,为这个公民的行路权做出保障!”如果周围的人都大骂:“太自私了!”这个新的文化知识商品就成了一堆废物被搁置在他的头脑里,成为了他的个性,就算他见到一个人就说上一遍,那这个世界给他的回复都是:“太自私了!”也许十几二十个能忍受,可是到了人类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他肯定会放弃的。肯定有人问我,难道我会说它是正价值,值得一试?我先不说我的答案,我想先问个问题:当问我这个问题的人的某个奋斗几年而发现的一个像这个文化知识商品一样的商品被所有顾客在没有理解它的好处以前而被全否决了,这造成的伤害有多大?我先来分析一下这个文化知识商品一旦和物质商品结合会出现的好处:为一个也许一年能走上三次的公民提供了过马路的方便,并保证了其行路的安全!坏处是:给其他行人和车辆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大多数当得到这个分析后就会马上做出否决!但是本着为每个公民的权力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言——这是一个完全符合社会发展的建议!难道有人希望法律不能保障自己的权力吗?——对于这个行动异常缓慢的人安全过马路的权力必须保障!为了这么一个人而调整交通规则是必须的,而且是调整全国的交通规则。那该怎么办?我来分析一下:让人专门为这个人在十字路口全天二十四小时值勤,当来了这么一个人时立即人为改变交通规则!这样来成本肯定高!如果专门派个人照料这个人,在过马路时把他背过去!这样成本就低了!也许大家会同意这个办法,可我还是觉得不行:这个人具有独立的身体,独立的决定权!万一他要坚持自己独自过马路呢?我的办法是给这个人配发一个能够呼叫交通灯控制系统中心按其所在位置按需要改变交通灯准许通过时的时间的信息产品,可以跟现代的移动通信设备相结合——为了避免此种权力的外泄,可以建立一套符合时代的验证方法。这样成本够低了吧?也许还有其他更低的办法,那留给读者去思考吧!——我的这个办法其实也伤害了这个人及伤害了更多的人群! 所以文化知识商品的所有权被他人的生产一开始,如其价值的负值远远大于正值这个文化知识商品就成了作者的个性,而这个个性只要经过反复的研究,会使社会的制度生出努力满足每个人要求的进步。也就是说某个文化知识商品的价值可能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动。“君权天授”这个文化知识商品在过去的历史中曾具有相当强大的正价值,而现在其价值很能肯定地说是负属性的——这更说明任何文化知识商品的公有性质穿过了历史长流一直在发展。 只有很少人认同的文化知识商品的公有性质与只有几个股东的股份制中的公有性质很相似,具有的不同点如上所述,共同点不再重复。顺便提一句,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对文化知识商品的价值无关。 最后,前面有些地方提过一点点,这里总体说一下:三种不同的认同人数是随时改变的,而且互相转化着——条件是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某一时刻。我想这里不用费多少笔墨吧!试举:“地心说”与“日心说”这两个地球与太阳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是公有性质一直在其中发展。 文化知识的其它存在形式的公有性质如上所述,下面将进入文化知识商品的所有权的重复生产及其生产出的价值属性的变化中含有公有性质的探讨。 2.2.2 文化知识商品的所有权的重复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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